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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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下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仅供参考!

泸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泸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2十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的

(三)承租自住住房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国出境定居的

(七)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八)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并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二)职工调离泸州,住房公积金无法转入新单位的。

泸州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三十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由职工本人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初审后,由单位经办人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核心或区县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泸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本人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完税证明等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应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等真实有效证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每年办理一次。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泸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办理。

租自住住房的房租支出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和出租单位开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无自有产权住房声明书》

租住商品房

1.提取人公积金缴交地房监所出具的无房证明

2.提取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3.《无自有产权住房声明书》

泸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

申请提取时提供离休证、退休证。

二、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

应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及出国有效签证。

四、继承人提取死亡或宣告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

应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遗嘱继承的还应当提供遗嘱;其他情况按遗产继承法规定办理。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应提供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非户主的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泸州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

说明:打开页面后请输入身份证号、个人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为11位数字,请咨询单位经办人员)、查询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更改请到中心办理)进行查询。

主要功能包括: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政策咨询等。

电话查询:请拨打各区县公积金电话进行查询。

柜台查询:请带好本人有效证件至各中心大厅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