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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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已经降了,供暖的话题也热了。而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你们单位有没有发放取暖费”也成了大家见面谈论的话题。

大连市采暖补贴标准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6〕143号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深化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的通知》(大政发(2006)85号)精神,进一步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家庭冬季采暖,市政府对现行的《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大政发(2005)76号文件印发)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包括:大龄夫妻(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下同)双失业家庭,大龄丧偶、未婚独身在企业就业后失业的人员,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的失业人员家庭。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备上述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可申请采暖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以家庭为单位予以补贴。

(一)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60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600元采暖补贴。

(二)市内四区具有常住户口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标准:居住暖气房的,按42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补贴,住房面积不足42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补贴;居住无暖气房的,给予400元采暖补贴。

三、认定程序

(一)居住暖气房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补贴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办事处低保科,申请并领取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章的《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居住地供热单位登记并签章,供热单位对已登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采暖费暂不收缴。

3.申请人将供热单位签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件送交街道办事处。

4.街道办事处将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资料报区民政、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合格的《申请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包括低保证、房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5.申请人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申请表》送到供热单位。

6.供热单位将已经审核合格的《申请表》汇总,于每年4月15日前报市、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7.市财政局会同民政、供热等相关部门最终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费补贴金额,并将补贴金额拨付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由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统一拨付到供热单位。

(二)居住暖气房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和居住无暖气房的困难居民家庭(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其他困难居民家庭,下同)采暖费补贴认定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社区登记后,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并填报《大连市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大连市困难居民家庭(无暖气)采暖费补贴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将居住暖气房的《大连市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和《大连市困难居民家庭(无暖气)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分别报送区劳动保障或民政和财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将相关材料复印存档备查。

3.区财政局最终确定居住暖气房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和居住无暖气房的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金额,并将补贴金额拨付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4.居住暖气房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应按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供暖费标准的通知》(大发改价格字(2005)548号)规定的缴费期限正常交纳采暖费。

四、资金结算办法

居住暖气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补贴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5:35比例承担。居住暖气房的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和居住无暖气房的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补贴费用,由市内四区政府承担。

《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大连市其他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申请表》、《大连市困难居民家庭(无暖气)采暖费补贴申请表》,由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统一印制。

五、本通知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大连市困难居民家庭采暖费补贴审核标准为进一步做好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的审核工作,方便困难居民办理采暖费补贴申请登记,现将具体审核标准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无暖气)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经民政部门审验的《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社会化发放存折、户口簿、房证、身份证申请登记。

(二)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含无暖气)

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包括大龄夫妻双失业家庭,大龄丧偶、未婚独身在企业就业后失业人员,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的失业人员。

1. 大龄夫妻双失业家庭认定标准: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且持有失业证人员。申请人须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失业证、户口簿、房证申请登记。

2. 大龄丧偶、未婚独身在企业就业后失业的人员认定标准: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配偶死亡或本人未婚且持有失业证人员。申请人须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房证申请登记。

3. 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的失业人员认定标准:本人配偶死亡,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子女虽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本科以下)读书且持有失业证人员。申请人须持本人失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房证申请登记。子女成年的,须提供学生在读证明。

二、特殊情况

困难居民的户口簿、房证和所需证件的内容原则上应一致,但下列情况也可视同符合申请采暖费补贴条件。

(一) 属于下列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连同相关条件可申报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

1.虽无产权证但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售房发票的;

2.动、回迁户持动、回迁证明的;

3.异地居住(限于市内四区户口与房证地址不一致的),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申请办理(低保户除外),但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必须是申请人的;

4.享受市廉租住房政策救助(含实物配租和租住暖气房且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需提供市廉租办公室审核证明;

5.因小额贷款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军产房屋没有房证的,需房屋产权所属部队提供证明;

7.同一住宅但户口簿与房证地址不一致的;

8.居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父母的房子,但老人去世后,房证未更名的,需街道办事处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9.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是去世一方,未办理更名手续的,需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10.配偶正在服刑,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是服刑方的。

(二) 以下条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申报采暖费补贴: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或保障证家庭成员栏中成员人姓名的;

2.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是应征入伍子女的;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户口和房证不在市内同一区,由办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在区负责受理。

取暖补贴是一种福利

冬季取暖补贴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而且,这个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当时,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

除此之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哪些人可以获得取暖补贴?

哪些人能获得取暖补贴?每人该获得多少取暖补贴?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各省市规定也不相同。

以辽宁为例,《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包括省直驻沈阳市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不包括所属县市;驻地在沈阳市以外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可参照执行,省直企业职工可参照执行。

除此之外,对于其他性质的企业或用人单位来说,取暖补贴是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一项福利,其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发放,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这些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取暖补贴”与职工发生纠纷,如果职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自己该项费用,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索要取暖补贴,对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关于取暖补贴没有约定,职工无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取暖补贴,且此类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大连市有规定,每年都要在这个时间段供暖。如果天气过于寒冷暖气会提前甚至延后。

供暖

11月1日-4日

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要从11月1日起至11月4日,对所有供热站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供热单位要加强客服中心建设,必须保证供热期内热线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全市所有供热站点从11月1日起,早上6点到9点、晚上17点到20点进行热态试运行。各供热单位要在小区张贴通知,如果在规定时段内家中暖气不热,市民要及时联系供热站点进行查看,供热单位合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避免因排气不畅等原因引起大量投诉。

11月5日

全市按时供热率必须达到100%。今年我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供热行业管理要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将承担起日常具体管理事务,今年市供热办不再设立市内四区统一的投诉中心。供热期内,如果用户遇到问题,要先向所在的供热单位进行反映,如果供热单位不及时解决,按照即将公布的各区热线电话投诉,由各区投诉中心分拨至供热单位进行处理。

来暖气之前,这些事情必须先做了~

楼道里的供热管道要检查

楼道里的供热管道是有活结的,活结里用的是密封垫,现在冷运行,胶垫遇到冷水会收缩,会往外渗水。如果大家发现自家楼道里的供热管道漏水,一定要及时的通知所属的换热站或是锅炉房,他们会及时派人来维修。

家里面的分水器要特别留意

居民家中一般会有2个黄颜色的阀门,一进一出。如果家中出现漏水情况,可以先关闭这2个阀门。同时,这2个阀门内部也是使用的胶垫,如果老楼或是管道较旧,阀门里面的胶垫老化或收缩,也会出现漏水情况。

留意分水器上面的放风阀

有的地热住户为了不让家里的地热进入杂质,再供热期结束后,将分水器上的这个阀门关闭了。工作人员提示,放了一夏天,如今住户想打开,最好找专业人员帮忙,因为一旦力气过大,很容易将这个阀门上的方纽掰掉,引起跑水。家里是暖气片供暖的用户,也要对暖气片旁边的放风阀多留神儿了。

别人家都热我家不热

很多老的居民楼因暖气管网年久失修而严重影响供热质量,导致左邻右舍家里暖气都热而自己家里却不热。去年出现过这种情况的,今年供暖开始前一定要尽快自检。不过现在整个供暖系统中都充满了水,千万不能私自改动、挪动供暖设备。如果确有需要,可与当地锅炉房、维修点联系,由专业人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