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改革 配套政策今年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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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也是广州户籍的新一轮改革,据相关人士介绍 配套政策2016年内落实。

广州户籍改革 配套政策今年内落实

据小编了解到,《实施意见》遵循《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划市域常住人口1800万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口管理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和素质提升的人口发展格局。

据了解,《实施意见》通过调整完善六个方面的内容实现广州市改革目标:一是全面取消户口性质的划分,建立新型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改革;二是按照国家、省有关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工作思路,加快广州市城镇化发展;三是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来穗人员的进一步融合;四是加强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促进人口信息的社会化运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五是加快农村产权、城乡教育、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以及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改革,促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落实;六是有序解决来穗人员的落户问题。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为广州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落户。

实现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

《实施意见》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反映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据记者了解,广州部分地区已经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一段时间。该项登记将取消农业和非农业及其他户口性质的划分,但是该登记与农村里的利益分配无必然关系。随着近年城中村改造,如猎德等村的部分村民已经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但是其是否能够获得村里利益分红与该项登记无关,主要还是依据其在村里的登记及相关规定。

《实施意见》中表示:广州作为超大城市,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精神,根据我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不断优化人口结构,逐步形成与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入户政策体系以及非户籍常住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重点吸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

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经定调“规划市域常住人口1800万人”。《实施意见》是遵循该规划,设置和配套相关的人口政策,拟定每年的积分入户指标等。

每区各设一公共集体户 解决集体户结婚、子女入学问题

《实施意见》规定在各区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并完善日常管理,解决我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落户地址“兜底”问题及人才类集体户口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等问题。各区设立至少一个公共集体户,并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日常管理。

据记者了解,目前人才市场、街道、单位等集体户口存在户口迁移、信息衔接、手续繁琐等诸多问题,集体户人员结婚难、子女入户入学难屡见报端。《实施意见》明确在各区设置一个公共集体户,可以“兜底”解决这些问题。

配套政策2016年内落实

《实施意见》中称完善与户籍“一元化”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制度。于2016年底前落实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加强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