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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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

一、办理条件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与参保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经办流程

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打印《南京市工伤保险业务申报受理单》反馈申请人→发放待遇。

三、办理要点

1、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含环卫系统、商贸系统及多重劳动关系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根据《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确定的变动时间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需先补缴欠费,待到账后办理。

3、五至十级工伤人员在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不予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经办表单

《南京市工伤待遇核定申报表》。

五、申请材料

1、《南京市工伤待遇核定申报表》(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