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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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指津补贴或福利,也即津贴。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南京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二、受理与审核

1、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提醒: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

三、补贴标准与发放

1、住房租赁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补助、按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2、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各区人社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能及时开通导致发放失败的,发放时间可顺延。(提醒:持卡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