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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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调动时,需要携带你的报到证还有转入地的调档函。档案调动时,需要携带你的报到证还有转入地的调档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青岛人才落户调转档案怎么办理

调转档案。申请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获取方法: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

拓展:代理单位人事档案转递服务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代理单位人事档案转递。

二、办理依据

(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

(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32623-2016);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2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西)。

四、办理条件

与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的人员。

五、申请材料

1.档案转入:转入高校毕业生档案,单位需提交已办理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原件;转入引进人才档案,单位需按照青岛市引进人才要求提供《人才引进申请表》原件1份;转入招工人员档案,单位需提交经人社部门盖章的.招工表原件1份、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和招工人员户口簿原件1份。

2.档案转出:代理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件2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调档函》原件1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申请流程

(一)申请单位根据提交相关材料;

(二)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

(三)转出档案需档案接收部门在《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联上签收盖章后退回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七、办理流程

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申请,根据申请人情况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符合受理要求的现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二楼

(二)电话咨询:0532-81703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