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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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苏州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服务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苏州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人社部《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二、办理条件

具有苏州市姑苏区户籍、中专以上学历,人事档案需从其他单位转到我中心保管的未就业人员(含赴外地就业、出国留学人员)。

三、服务内容

1、保管人事档案;

2、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流程

(一)需提供的材料: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1、现场办理程序

(1)个人将所需材料交至市人才中心公共服务窗口;

(2)市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查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未交或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办理信息登记;

(3)由市人才中心根据本人提供的原档案保管单位信息,开具《调档函》;

(4)调取档案。

2、在线办理程序

用个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登录我中心网站(网址:)进入“自助服务”界面,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户口本等材料后,提交审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自助打印调档函办理转档手续

注:1、在办理档案转入手续一个月后,登陆“查询专区”查询到档情况,如有问题请直接与人才中心承办人员联系。

2、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请提交本人签发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