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残疾人个人生活补贴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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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行为是广义概念,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而且还包括政府干预的私人机构的.补贴行为。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成都残疾人个人生活补贴申请须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残疾人个人生活补贴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已纳入我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经过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

二、办理程序

1、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户籍证明、《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证明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交《成都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2、审核和公示。乡镇(街道)残联自接到《申请审批表》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无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残联审批。

3、审批。县残联自接到乡镇(街道)上报的《申请审批表》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逐级将审批结果通知到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时汇总审批对象名单上报市残联备案。

4、发放。生活补贴从审批同意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县残联向县财政局提供发放对象清单和银行账号,由县财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将补贴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三、申报材料

1、残疾人户籍证明材料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份(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收入核对相关资料1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4、《成都市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金申请审批表》1份(原件)。

四、备注

1、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规定不计入受助残疾人家庭收入核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