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居民落户海口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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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海南省内居民落户海口所需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海南省内居民落户海口所需材料

海南省内居民申请落户海口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附付款发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可在自有产权房屋落户;

凭房管部门签发的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赁证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居住在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的,凭本人(或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租赁证或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凭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单位租赁证),住宿证明(或个人租赁证)和劳务关系证明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3、配偶随迁的,提交《结婚证》及配偶《居民户口簿》;子女、父母随迁的,提交子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

海南户籍居民海口落户申请条件

省内户籍居民,在海口市城镇社区(含城区、建制镇的社区,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可以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一)自有产权房屋。

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下同),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其中合法拆迁后的“回迁房”,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回迁证明材料。

(二)租赁房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私有产权房屋)。

证明材料: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租赁证(以下简称租赁证)。

(三)政府单位管理的公房。

证明材料:租赁证或有关政府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集体宿舍。

证明材料:该集体宿舍的房屋权属证书或租赁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租赁证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五)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上述(一)(二)(三)所列房屋。

证明材料:上述(一)(二)(三)所列证明材料,有关政策规定的亲属(婚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