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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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指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个人全部承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长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长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长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后持以下材料向户籍地(常住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或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申请人绑定社保帐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省内外地人员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无法在长春市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省内非长春市人员办理流程请看下方。

吉林省内外地人员申请流程

申请人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在吉林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登记。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身份证(代办人需持代办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

(三)《就业创业证》(2—9页需登记清楚并复印)

(四)户籍地或常住地出具的.《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

(五)《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表格认真填写后到户籍地街道登记灵活就业,并在审批表加盖公章,交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审批)

(六)申请人绑定社保帐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

(七)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票据或带有社保缴费账号的银行交易凭证、手机缴费截图任一种)

申报表、各项原件及其复印件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回,过期不予办理,补贴资金次年发放。